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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住建委发布文件:中介费由谁支付可协商约定2018-03-27

  去年3月是针对楼市调控、稳定预期的大政策,今年3月则是涉及市场交易的贴心小细节。继买卖双方二手房合同正式版发布后,北京市住建委昨晚一连发布三个涉及房屋中介的文件,意在规范二手房市场,首次明确了存量房出售、承购经纪服务关系,明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买卖当事人权利与义务。

  三个文件均将在4月15日开始执行。根据文件内容,二手房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,依据服务内容、服务成本、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;服务费用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,也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的。

  中介费收费标准协商解决

  除了《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 电话: 022-25206880 传真: 022-25326146 津ICP备18000603号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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